1、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完成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文书的送达;2、依照《华南农业大学整改督办办法》,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报告决定执行的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3、负责审计处的公文运转与办公室日常业务;4、负责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党委审计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收集审计工作信息和情况,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2)推动、完善审计制度建设,协调、督促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等审计监督重大事项。(3)督促审计处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按照程序提交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4)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单位涉及审计的重大事项和情况的报告,按照程序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5)负责党委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工作,并负责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6)负责党委审计委员会的日常联络、资料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7)负责建立、完善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或其它事项进行专项督察。(8)负责完成学校党委和党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5.负责上级单位、学校和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