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审计“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审计“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教育审计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审计规划纲要》是我厅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十二五”时期指导全省教育审计工作的行动纲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审计规划纲要》,积极推动教育审计工作向前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对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高校要切实增强做好教育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教育部17号令规定的各项职责,加强对《教育审计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要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教育部门和单位重视、关心支持教育审计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把《教育审计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我省教育审计工作上新台阶。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 月日 广东省教育审计“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2011至2015年)是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全面贯彻实施,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面临重要历史机遇,教育审计也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审计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审计“免疫系统”基础防线功能,保障教育经济健康运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十二五”时期加强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审计的指导意见》(粤审教〔2011〕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审计实际,制定广东教育审计“十二五”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广东教育审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努力探索发挥教育审计“免疫系统”基础防线功能的有效途径,积极发挥教育审计“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的“三个服务”作用,为我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发展思路 (一)加强教育审计“四大建设”,筑牢审计根基。即进一步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审计规范化建设、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审计理论体系建设,实现广东教育审计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教育审计转型升级,加大审计力度,强化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审计。教育审计逐步由财务导向审计向管理、绩效和风险导向审计转变,积极创新审计方法、审计内容和审计管理模式,加大审计力度,强化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事项审计,努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目标 (一)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融入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充分有效地发挥审计职能,在保障教育经济健康运行中发挥“免疫系统”基础防线作用,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教育审计机构进一步健全,审计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按规定建立起与本单位财务机构相同级别的、独立的审计机构;暂时难以独立设置审计机构的,必须做到“三有”,即有章子、有牌子、有专职审计人员。教育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不断增强。 (三)基本实现教育审计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审计制度,认真执行内部审计准则、教育内部审计规范和我省教育审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保障各项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升教育审计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加大教育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力度,充分发挥教育审计的职能作用。围绕我省实施教育“五大工程”的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审计实务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审计监督与服务力度,拓展教育审计范围,充分发挥教育审计促进加强教育管理、促进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作用。 (五)构建较完善的教育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教育审计质量管理,明确各类审计质量目标,进一步规范教育审计工作程序,规避审计风险,从组织上、制度上、思想上、人员素质上保证审计质量,使我省教育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六)教育审计信息化工作迈上新台阶。教育审计机构高度重视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制订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审计信息化发展计划,培养适合教育审计工作需要的信息化管理和技术人才,利用互联网、审计软件开展财务预决算审计、基建审计等审计工作。 (七)教育审计政务公开审计结果公示制度逐步健全。通过“公开公示”,增强教育审计工作开放性和透明度,把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提高教育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八)组建广东省教育审计学会。通过学会组织开展多种有效的专业服务和国内外交流活动,搭建教育审计人员学习交流平台,加强审计理论研究和工作交流,提高教育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审计行业自律和教育审计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和审计实践,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和各种审计实践,增强教育审计人员的科学审计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维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经济利益、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根本目标,把提高依法审计能力作为有效履行审计职责的重要途径。 (二)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17号令、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审计规范等规章制度,切实抓好教育审计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 1.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通过组织召开教育审计工作会、印发工作要点、开展工作调研和检查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对教育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促使有关领导进一步履行好教育部17号令规定的五项职责,支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能,保障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继续加强教育审计制度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继续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促进我省教育审计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继续加强教育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17号令和《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独立的内审机构,优化审计队伍知识结构,抓好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廉政意识,培养优良的工作作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审计队伍。 (三)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审计实务工作,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教育审计“免疫系统”基础防线功能。 1. 加强常规项目审计,拓展审计领域。加强财务预决算审计、基建工程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常规项目审计,通过组织开展经常性、连续性的审计,不断拓展审计领域,力争做到“哪里有教育经济活动,哪里就有教育审计”。 2. 加大事前、事中审计力度,积极探索新型审计。积极开展基建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财务预算审计等,加大事前、事中审计监督服务力度,积极探索风险审计、效益审计等新型审计,充分发挥教育审计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防范经济风险,确保教育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3. 深入推进校长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常规工作。进一步拓展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大任中、任期审计力度,增强审计的时效性和建设性;切实提高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水平,促进校长勤政廉政和依法治校。积极探索开展高校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促进学校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 (四)建立教育审计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实现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在认真执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各项审计实务指南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标准,施行审计责任制,推行审计责任追究制,完善审计质量检查、评估制度,着力构建全面、系统、有效的教育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促进提高教育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教育审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计算机在教育审计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教育审计工作的管理水平、效率和质量。抓好计算机知识培训工作,为教育审计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建设我省教育审计信息办公系统,逐步实现我省教育审计系统网络信息交流;积极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推广使用经实践证明有效的审计软件;充分利用互联网,除开展网上宣传、网上询价等工作外,逐步实现对财务、基建等重点部门及所属重要企事业单位的联网审计。 (六)加大审计创新力度。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在教育审计理念、审计业务、审计管理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审计新思路和新方法,拓展教育审计工作新领域,推动教育审计科学发展。 (七)积极推行教育审计政务公开和审计结果公示制度。把“公开公示”作为教育审计机构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运用多种形式,逐步推行教育审计政务公开结果公示,对重要审计事项程序进行公开,对重大审计项目结果进行公示,并尽快规范“公开公示”的形式、内容和程序。 (八)学习先进经验,成立我省教育审计学会。学习考察兄弟省市成立教育审计学会的成功经验,结合我省教育审计实际,成立广东省教育审计学会,促进我省教育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