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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党委审计委员会 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
作者:来源:审计处浏览数:358录入:2020-11-20
 



中 共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委 员 会 文 件

华农党发〔202064


直接箭头连接符 3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华南农业大学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011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华南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20201125日印发













华南农业大学党委审计委员会

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学校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完善、落实审计委员会制度,设立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条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是党委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直接受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处理党委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办理党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间协调配合等具体事项。

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研究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兼任。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四条 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党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收集审计工作信息和情况,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五条 按照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的规划、部署、要求,推动、完善审计制度建设,协调、督促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等审计监督重大事项。

第六条 督促审计处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按照程序提交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七条 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单位涉及审计的重大事项和情况的报告,按照程序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

第八条 负责党委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准备会议议题、议程和材料,整理会议文件,负责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

第九条 负责党委审计委员会的日常联络、资料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负责建立、完善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或其它事项进行专项督察。

第十一条 负责完成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负责向各成员单位收集议题,按照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的相关议题、会议材料、安排等,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相关会议准备。

第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成员单位专题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会议。涉及重要问题的情况,报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审批。

第十四条 会议纪要形成后,按照程序征求党委审计委员会委员意见,定稿经主任签批后发布。

第十五条 各项资料的归档,要建立清单,经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审批后,按照学校档案馆要求送存。

第五章 组织纪律

第十六条 办公室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廉洁工作,不得利用所掌握的信息谋取私利、打击报复。

第十七条 办公室成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会议过程、审议事项与结果,不得以各种形式散播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建立问责机制,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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